2019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附电子照片操作指南)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应自行填报本人信息;不能自行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网上报名事宜。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180分)人员,不再报名参加今年客观题考试。
参加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因学历条件等情况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未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依规定2018年考试成绩无效。如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报名参考。
二、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放宽政策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条件地方户籍,可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 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可参照《电子照片制作指南》制作。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本人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应填报本人入学前户口簿信息,并上传户口簿首页电子照片。
四、现役军人
现役军人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
五、关于国(境)外学历学位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
六、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可参照《电子证件照片制作指南》制作。
已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须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方可交纳考试费。
此照片作为考试身份核验、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唯一使用照片。
七、交纳考试费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交纳考试费。香港、澳门考区按照考试承办机构规定的时间和方法交纳考试费。
八、其他
视障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本人应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向考区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确认考试方式。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电子照片操作指南
1.证件照电子照片制作
1.1证件照电子照片提示
1.2 证件照电子照片要求
1.3 证件照电子照片制作流程
2.户籍电子照片制作
2.1 户籍电子照片提示
2.2 户籍电子照片要求
2.3 户籍电子照片制作流程
1.证件照电子照片制作
1.1证件照电子照片提示
1.证件照电子照片制作
1.1证件照电子照片提示
1、已上传的电子照片须等待工作人员确认,合格后方可交纳考试费。
2、考试期间将使用此照片与考生进行人像识别比对,不符合要求的照片会影响身份核验。
3、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1.2 证件照电子照片要求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2、电子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3、电子照片不得佩戴饰品,不得佩戴粗框眼镜(饰品、眼镜遮挡面部特征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核验)。
4、电子照片不得进行拉伸、美化等PS操作(照片比例与本人真实情况不符、照片经过美化操作等情况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核验)。
5、电子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
6、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
7、电子照片文件大小为40KB ≤ 文件大小 ≤ 10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1.3 证件照电子照片制作流程
报名人员应尽量到照相馆拍摄证件照片,告知照相馆工作人员国家司法考试电子照片要求,制作符合要求证件照电子照片。
如报名人员已有电子照片,仅尺寸大小不符合要求,可借助“光影魔术手”软件进行裁剪,不可通过软件对照片进行拉伸、美化。
软件下载地址:<http://www.neoimaging.cn/> ,可在首页下载最新版软件。
制作流程:
1.下载后根据提示安装软件。(已安装可忽略此步骤)
2.启动“光影魔术手”软件。
3.点击软件工具栏目中的【打开】按钮,选择需要剪裁的证件照片。
4、点击软件工具栏上最右侧的【工具】按钮,选择【报名照】。如最右侧不是【工具】按钮,可点击“画笔”按钮右侧的【…】按钮,再选择【工具】按钮,选择【报名照】。
5、进入报名照处理界面。在右侧菜单选择“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符合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照要求)
6、拖拽左侧图片上的裁剪框裁剪照片。注意照片裁剪构图,不要头部过大,请参考样张。点击【确认裁剪】按钮。
7、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图像。
8、选择文件保存路径,不用设置文件名(系统自动命名为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jpg),点击【确定】,系统会弹出提示框,再次点击【确定】,保存图像。
2.户籍电子照片制作
2.1 户籍电子照片提示
1、享受放宽政策,须如实填写本人户口簿真实信息并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填写或上传虚假信息视为无效,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2、制作前须先准备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共计2张电子照片(可使用手机、数码相机、扫描仪等设备进行拍照、扫描)。
2.2 户籍电子照片要求
1、上传的户籍电子照片必须包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完整内容。持集体户口报考人员,可上传首页和本人页(常住人口登记表)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电子照片(一张)。
2、电子照片必须清晰可辨认。
3、电子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
4、电子照片为100KB ≤ 文件大小 ≤ 500KB。
2.3 户籍电子照片制作流程
须将准备的2张电子照片拼接为1张电子照片。
1、下载软件后根据提示默认安装。(已安装可忽略此步骤)
2、启动“光影魔术手”软件。
3、点击软件工具栏目中的【打开】按钮,选择户口簿首页电子照片。
3、 点击【裁剪】按钮,进入裁剪界面。
5、拖拽【裁剪框】,只保留户口簿首页部分。
6、【保存】裁剪后照片。
7、打开户口簿本人页照片,裁剪仅包含本人页部分并保存。
8、点击【拼图】下的【图片拼接】。
9、添加之前制作的2张照片,并勾选【图片自动进入画布】。
10、选择【竖排】,选中【锁定宽度】,设定宽为1000。
11、点击【另存】按钮,保存时修改文件大小,确保电子照片为100KB ≤ 文件大小 ≤ 50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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